1、在质管部的领导下,对购进药品和配送退回药品按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验收,对入库药品质量负直接验收责任。
2、入库药品的验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对药品的标鉴、说明书和质量状况及包装、标识逐项进行检查,每批药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书;验收进口药品应检查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盖有“已抽验”样章的《进口通关单》;验收血液制品应有批签发合格证。
3、用本人账户和密码登录RF手持终端,逐项对购进的药品和客户退回的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录入验收的各项数据,和相应库区的仓储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系统生成验收记录和退货验收记录,并保存备查。
4、对货与单不符、外包装破损、污染、提供资料不齐等情况均应拒收,录入拒收退货区,并上报质管部和采购部处理。
5、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质管部报告,并按月统计验收质量情况并上报质管部。